北京晚报讯(记者孙颖)丰台区昨天通报7起党员违法被开除党籍典型案例,涉及重大责任事故、销售假药、故意伤害、交通肇事、保险诈骗等问题。
2015年9月间,大红门街道东罗园社区第二党支部党员邵留起在不具备任何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承揽了某食堂内隔墙拆除作业项目,导致墙体坍塌,2名工人被砸身亡。邵留起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两年。
2012年1月至2014年10月间,新村街道三环新城第一社区第一党支部党员赵媛通过自营的淘宝网店对外销售药品“蓝蝎肽”,销售金额40万余元,经鉴定上述药品为假药。赵媛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7年1月5日,新村街道造甲村社区党委造甲北里党支部党员韩栓成在本市某会所门口,因琐事将王某打伤,致王某轻伤二级。韩栓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7年6月22日,和义街道和义东里第三社区支部党员屈瑞城在本市某小学门口处,因骑车问题与张某发生口角,后双方互殴,致张某轻伤二级。屈瑞城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6年11月10日,方庄街道芳星园一社区第三支部党员郭国平驾驶京牌小轿车,与骑行自行车的王某相撞,致王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郭国平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2017年8月,卢沟桥街道六里桥南里社区第一党支部党员赵梓暄伙同何某、何某某,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隐瞒何某酒后驾驶赵梓暄车辆与其他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并由何某某顶包换驾的事实,欲骗取保险公司理赔金10万元。赵梓暄犯保险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6年12月11日,卢沟桥街道京铁家园社区第三党支部党员刘冰伙同傅某酒后无故在某酒店内滋事,对民警进行辱骂、撕扯及殴打。刘冰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原题:丰台通报7起党员违法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