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看病,做检查一直是件麻烦事,特别是每去一家不同的医院,就需要重复做检查,不仅多花钱,还浪费时间。
不过,最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明确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也就是说,从2022年3月1号起,看病换医院,可以不用重复做检查了。
哪些检查可以互认?
根据《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可以互认的检查有:
1、检查结果
指通过超声、X线、核磁共振成像、电生理、核医学等手段对人体进行检查,所得到的图像或数据信息。
比如,B超报告单、X光片等。
2、检验结果
指对来自人体的材料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所得到的数据信息。
比如,血常规报告、尿常规报告等。
小薇管家提醒:
1、互认范围不包括医师出具的诊断结论。
2、只有检查单上有标注HR标识的,才能被其他医院承认,同时医疗机构还必须在报告单上统一标注相应互认区域范围和互认标识。
不过,《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也提到了六种情况,医护人员是可以进行重新检查的。
这些情况需要重新检查
1、病情变化快
疾病病情变化较快,检查结果无法反应当下情况的。
2、检查结果与临床表现不符
因为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会出现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
3、检查结果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
在进行手术、输血等治疗手段前,医生需要更全面的了解和确认患者身体情况时,就需要重新进行检查。
4、紧急状态
患者在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是没有太多的时间让家属去拿过往的检查报告的,所以为了患者的生命安全着想,必须进行检查。
5、伤情鉴定
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因病提前退休)等鉴定的检查,会与普通的检查有所不同,所以需要额外的重新检查。
6、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除去以上情况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检查结果超过3个月,或患者出现其他伴随症状等情况。
出于对患者负责的态度,医生会要求重新检查。
提问和解答
问题一:检查时间超过多久就不能互认了?
小薇解答:
不同患者的病情变化不同,需要根据患者临床表现判断。
不过,一般来说,检查结果超过3个月,就需要重新检查,因为在这期间,患者的病情有许多变化的可能,重新检查也是对患者负责。
问题二:不同地区的医院,检查结果也能互认吗?
小薇解答:
具体还要看报告单上的标识。
互认标识也是分区域的,比如“全国HR”“京津冀HR”“北京市西城区HR”等,只有全国HR才能被全国的医疗机构承认,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看标识哦。
问题三:被互认的检查还需要收费吗?
小薇解答:
只要检查结果满足诊疗需求,是不允许额外收费的。
但是如果检查结果符合互认要求,却需要其他医生共同参与诊断工作,就需要加收院内会诊费用。
这份官方发布的“就医攻略”,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大家看病检查的问题,不过,大家在拿到检查报告时,一定要多注意报告单上标注的相应互认区域范围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