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为就业困难的求职者划分困难等级,精准帮扶。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印发《北京市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实施细则》,深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专业化、智能化,不断完善精准识别、精准指导、精准匹配、精准支持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模式。
专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
市职介中心主任宋晔介绍,本市深入贯彻“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理念,为劳动者提供“四精准”就业服务,即精准识别、精准指导、精准匹配、精准支持,力求在求职全程为求职者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
以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获取求职者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者主动求助,渠道单一。此次,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主动摸底调查,并通过前台接待、网络登记和招聘洽谈会等多种渠道采集求职者信息,以实现对求职者的精准识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为求职者建立个人服务台账,录入其个人信息和可能影响其就业的因素,例如求职者失业时间、技能水平、家庭因素等。
依据细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使用全市统一的就业困难程度分级工具为求职者确定就业困难等级:一、二级为一般帮扶对象等级,三、四级为重点帮扶对象等级。服务机构可采取电话访问、前台接待、主动上门等方式摸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意愿,建立就业需求档案。服务机构应及时主动联系在本地区求职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就业援助服务协议,指定一名本机构职业指导人员担任“就业援助服务专员”,为就业困难者开展跟踪、回访、职业发展相关测评等后续专门服务。
建立就业诚信记录
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以服务对象为中心,逐步形成“个人服务电子档案”和“单位服务电子档案”,并对电子档案材料的分类、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实行全过程管理。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基于电子档案,逐步建立起个人和单位的就业诚信记录,促进人力资源在全市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市人力社保部门将不断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互相网+就业创业”一站式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全市公共就业服务系统网络和数据资源的集中共享,推进就业创业信息的统一汇总发布,推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援助、补贴申请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服务模式,为求职者择业、用人单位招聘和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提供更多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支持。本市还将完善“百姓就业超市”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模式,汇集全市就业服务资源,实现线上线下资源共享。
为用人单位提供规范服务
为“优化营商环境”,此次细则首次明确和细化了为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服务的相关规范。细则要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根据用人单位的不同服务需求,提供相应的用人指导服务:在采集用人单位信息等过程中,提供政策咨询等一般性指导服务,并为有进一步用人指导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预约登记;根据用人单位的共性问题分类指导,提供职业信息分析服务,帮助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共性问题,促进其招聘及稳定用人;对有个性化需求的用人单位开展专门指导服务,提供职业信息分析服务,帮助其制定招聘方案和相关计划、建立完善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对暂不需要专门指导或分类指导服务的,可引导其选择自助式服务或匹配推荐服务,或引导其开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服务权限,获得相关互联网服务支持。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结合建立日常服务关系的重点企业的行业特点、企业规模、人力资源管理、招聘需求等情况,按照首问负责制要求,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处理”,组成以企业服务专员为核心、包括职业信息分析、劳动就业和人才服务等相关专业人员在内的服务支持团队,统筹协调人力社保相关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劳动就业和人才服务支持。(记者 王天淇)
原题:划分就业困难等级精准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