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讯(记者 任珊)“严禁工作日、值班日、执勤日、出差期间饮酒”“严禁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严禁公务活动宴请、饮酒”……今年2月,市公安局出台杜绝违规宴请饮酒的“十条禁令”,截至目前共有9名干部和民警因违规宴请饮酒被问责,升级版“禁酒令”对改进队伍作风和改善民警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2月12日,市公安局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基础上,出台《中共北京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针对首都公安的工作和任务特点,明确“严禁借干部提拔、调动、表彰奖励、庆功庆典等时机相互宴请、饮酒”“严禁重大安保和执行重大任务期间饮酒”“严禁组织、参与以谋取利益为目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有损形象的宴请、饮酒”等十项规定。
《规定》出台后,绝大部分民警从饭桌上、酒杯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工作,也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家人。“以往碍于情面,好像同事之间不聚聚、不喝酒就不够亲,现在无酒反而一身轻松,没有了多余顾虑,可以更好地投入工作。”北太平庄派出所警长牛杨说。
但个别无视规定,违规宴请饮酒的情况依然存在。4月13日,市交管局设施管理支队某中队中队长何某邀请同系统王某、司某、廖某某(当日调休)在当晚聚餐,四人喝了两瓶白酒四瓶啤酒。次日凌晨零时许,何某酒后与他人发生纠纷,被举报至东城分局东华门派出所。派出所经核实查明何某系交管局民警的情况后逐级上报至市局,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针对违规宴请饮酒问题开展责任倒查工作。4月18日,市交管局党委免去廖某某、何某、司某领导职务,改任同级或下级非领导职务。4月25日,市交管局纪委对何某进行立案调查。5月21日,北京市相关部门给予王某行政警告处分。6月25日,经市公安局党委批准,王某被免去支队长职务。
截至目前,有9名领导干部和民警因为违规宴请饮酒而受到撤职、降级、警告等行政处分。相关负责人表示,搞好警民关系的根本并不是和群众喝了多少酒,而是为群众做了多少事。为群众办的实事多了,谋的福祉多了,自然与群众的隔阂就少了,关系也加深了。
为确保严格执纪,市公安局依托“12389”公安民警违纪违法专用举报电话和互联网举报平台,强化社会监督;成立了10个领导干部跟进考察组和10个联合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查、随机问、暗中访等方式,持续开展检查摸排。
此外,驻局纪检组将突出查处从严,一是对违规宴请饮酒问题实行“一案三查”,即查当事人、组织者、参与者的责任,查费用来源和涉事人员关系,查涉事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干部履行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的“一岗三责”情况;二是违反《规定》行为构成违纪的,严格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不以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务处分;三是按照“战时纪律高于平时、严于平时”的要求,对重大安保和执行市公安局中心工作期间违反《规定》的,从严处理。
原题:“十条禁令”半年问责9名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