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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478套共有产权房今起申购 全装修均价3万5

发布者:陈原
导读  北京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槐新雅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现开放申购登记,登记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上午10点至2018年9月15日下午17点。项目基本情况丰台区槐新雅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项目四至为:东至槐房西路,南至范家庄北路,西至新宫家园,北至NY-026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9322.01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地上建筑面积约402

  北京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槐新雅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现开放申购登记,登记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上午10点至2018年9月15日下午17点。

  项目基本情况

  丰台区槐新雅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项目四至为:东至槐房西路,南至范家庄北路,西至新宫家园,北至NY-026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9322.01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地上建筑面积约40292.18平方米,项目总套数478套,均为单套建筑面积约84-89平方米的二居室,含全装修费用销售均价35000元/㎡(根据具体楼层、朝向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

  共有份额比例确定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相关规定,该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

  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第十八、十九条执行,其中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丰台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该项目申购前,北京市丰台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及评估报告,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60%,北京市丰台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40%份额。

  举例:若申请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80㎡,销售价格为35000元/㎡的房屋,则该家庭需支付的购房款为80㎡×35000元/㎡=2800000元,该家庭所占该套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为60%。

  申购条件

  (一)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3.在丰台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丰台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其申请人需在2018年8月,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丰台区,且自2018年8月(含)起向前递推连续12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在丰台区缴纳社会保险。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房源安排及配售对象

  本项目房源安排,将结合丰台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项目申购登记家庭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在摇号公告中予以公示。本项目配售对象如下:

  (一)申请人为丰台区户籍的无房家庭和申请人在丰台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二)申请人在丰台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分为优先组和普通组。

  1.优先组:申请人为登记、注册及税务报到均在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中从业的家庭,或申请人为登记、注册及税务报到均在丽泽金融商务区范围内的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许可)的金融机构(组织)中从业的家庭。其中,申请人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人所在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

  2.普通组:其他的申请人在丰台区稳定工作的家庭。

  重要提示:优先组申请家庭需在2018年9月17日前,向所在企业申报家庭信息。申请家庭所在企业需于2018年9月19日前向所属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委会或丽泽金融商务区管委会进行申报。未进行申报的,不纳入优先组范围。

  资格审核

  (一)网上申购结束后,对申请购买家庭购房资格进行联网审核。审核工作结束后,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同时,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组织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委会和丽泽金融商务区管委会根据本公告申购条件,对非本市户籍申请家庭中优先组家庭情况进行归集整理,核实确认企业情况。

  经审核,申请家庭信息不符合本项目申购条件或与承诺不符的,不纳入摇号范围。

  (二)摇号结束后,选房启动前,依据本项目申购条件对在丰台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丰台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的申请人开展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的核查。

  核查工作结束后,核查结果将在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向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经核查,申请家庭信息不符合本项目申购条件或与承诺不符的,不纳入选房范围,摇号结果无效。

  (三)选房结束后,对选房家庭购房资格再次进行联网审核。凡申请家庭信息不符合本项目申购条件或与承诺不符的,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监督管理

  (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丰台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对销售工作全程进行监管。

  (二)申请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申请家庭须如实申报家庭情况,提交的材料应与网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取消其资格,禁止其十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开发企业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对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槐新雅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房源、户型及合同等信息由北京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

  (二)槐新雅筑项目于2017年5月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槐新雅筑项目1-3号楼为自住型商品住房。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2017年9月30日前未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进行销售、管理。因此,槐新雅筑自住型商品住房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

  (三)《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不适用本项目。

  (四)申请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须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五)本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北京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为购房人,丙方为北京市丰台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

  (六)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续管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