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生育保险是对职工因怀孕、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导致劳动暂时中断给予必要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了参保职工生育的基本医疗需求。每一位准妈妈从十月怀胎到住院分娩都会经历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下面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下北京市参保的孕妇、产妇产前检查及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报销方式及政策。
1.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准妈妈们从确定怀孕之日起,直到住院分娩结束为止,您在妇产科门诊进行产前检查发生的医疗费用均不能持社保卡进行实时结算。这些费用需先由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并留好门诊发票、底方及诊断证明书等材料,待您此次住院分娩结束后将相关材料交给所在单位或街道社保所,统一办理产前检查费用的报销。
2.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十月怀胎,终于迎来住院分娩之日!激动的同时也要牢记在办理住院登记手续时,您需持本人的社保卡、住院证、生育登记服务单到入院窗口办理住院手续,将上述材料交给入院窗口留存。材料齐全且社保卡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此次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可以在医院进行实时报销。请准妈妈们一定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此次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能够顺利在医院进行报销。
如果因材料不齐全,此次住院分娩的费用没能在医院报销也没关系,您可先在医院全额结算,出院后补齐相关材料,由家属持所有材料到所住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开具“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算证明”,并将材料及证明交给所在单位或街道社保所进行手工报销。
3.孕妇、产妇生育保险报销政策
1)自确定妊娠至终止妊娠,门诊就医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限额标准支付3000元。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
2)住院分娩的情况包括自然分娩、人工干预分娩和剖宫产手术等方式。医院级别不同,住院报销费用是不同的。
3)具体定额支付标准见下表:
关于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是指工作中的女性因为怀孕产子而无法获得经济来源时,由国家和社会给予必要的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通过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使其恢复正常状态。
这项保险制度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一是发钱,二是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以及孕妇、婴儿需要的生活用品等。
生育保险要发放条件:
首先,生育保险金要交够数额和时间,其次,女职工要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
生育保险的假期时长:
正常产假总共90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假满四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不满四个月的,给予15~30天的产假。
生育津贴。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此外,国家规定的物价补贴通通得发,不能以各种理由去克扣。
生育险多久不报销过期:
由于各省市大部分会针对当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关条例,所以各地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都有所不同,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应当以当地的社保中心规定为标准,时间长的可在18个月内报销,但部分地区及城市限制于6个月内。
报销时限(逾期申办相关机构将不予受理):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生育保险作用:
一、对女职工生育价值的认可。女职工生育是为了社会的发展,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
二、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无法获得经济来源。需要基本保障来保证她们的基本生活条件。使孕妇顺利分娩并且恢复状态;
三、良好的生育条件能提高人口素质。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了充分的休息和营养,使她们享受正常的生活水平,同时为她们提供医疗服务项目,为胎儿的正常生长进行监测。
女职工在怀孕休产假,单位需要积极配合,如果有生育保险,由保险经办机构来支付。这是法律规定的女职工的权利,任何个人或者单位都不能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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