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房子,说是120平,但实际使用面积达到140平,这是有可能的,因为现实中很多开发商会有赠送面积(赠送面积是不办证的),不过即使是赠送也很少会达到这么面积(毕竟扣除公摊后,实际使用140平,相当于赠送了四五十平);至于说购房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120平,实际办证时,产权证却显示140平,这种事情基本不可能发生,因为这已经是改变建筑结构了,验收根本过不去。
商品房四证
现实中,如果买过房子的,应该会发现,我们房子最终的实测面积与我们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面积偏差基本不会超过1平方米,甚至很多是完全一模一样的,即使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之所以这样主要是因为在商品房预售之前,开发商已经办妥了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上述五证,开发商的销售是违规无效的。
在上述证件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须申报包括: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和剖面图,送到当地的住建局审批,一旦审批通过,开发商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结构图施工(否则后续验收通不过,现实中赠送的面积,都是在验收过之后,再进行倒板的),因此在预售时,你购买的房子建筑面积已经确认,虽然施工或许会出现略微一点偏差,在偏差度往往很小,大部分都是零点几平,基本没听说过超过20平方米;如果每户都这样,那么该建筑的主体结构都已经发生变化了,竣工后,根本没法通过房管局的验收,也没有办法办证。
两种可能性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如果真的买房时120平,办证确是140平,有两种可能性:一是你购房时,置业顾问告诉你的这120平是实际使用的面积120平,而我们的房产面积并非实际使用面积,他还要包括公摊的面积,140平的房子,实际使用面积120平,这还是有可能(不过几率也很小,毕竟你这个交首付时就会发现,而不是到办证的时候才发现)。
二是:整栋楼就你一户超标,比如你位于顶层,有可能在最后施工的时候,你这层稍微修改了,因为其他楼层都没有变化,只有你这层增加了,总的施工多出的面积相比于整栋的面积,在房管局可接受的偏差范围之内,这时候该怎么办呢?
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120平方米的3%即3.6平方米,你最终面积140平方米,显然远远超过3%的比例,所以第一条不适用于你这个情况。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所以这时候就看你们当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没有对于面积不符的相关明确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那么你就赚大了,你只需要承担3.6平米的房价,其余超过的16.4平米必须由开发商自行吞下苦果,所以这时候,你反而是赚到了。
总结
现实中见过差三平五平的,20平其实真的很少,一旦有发生也只能是个别户,不可能是整栋楼,因为一旦整栋楼每户都超20平(或者不用说每户,三分之一户数即可),那么这个房子所有人根本就都不可能办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