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经过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24日召开。会议拟听取和审议北京市人民政府任务报告;审议北京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执行状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同意北京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执行状况的报告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审议北京市2017年预算执行状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同意北京市2017年预算执行状况的报告和2018年预算;听取和审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务报告;听取和审议北京市初级人民法院任务报告;听取和审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任务报告;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初级人民法院院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经过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记者还理解到,原定于本次会议表决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议题,由于该项立法社会关注度高,还需求进一步伐查研讨和凝聚社会共识,决议本次会议暂不表决,提请2018年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再行布置。
记者 张楠
原标题: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审议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