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往年再次上调局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和义务兵优待金规范。其中,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去年的每人每年3.06万元,进步到3.82万元,添加了0.76万元。西藏地域退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涨幅最大,由去年的每人每年6.12万元,进步到7.64万元。
市民政局相关担任人引见,此次上调规范掩盖范围包括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度机关任务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入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入伍军人、带肉体病回乡入伍军人、局部参战参试军队服役人员、局部60岁以上烈士子女、局部60岁以上乡村籍服役兵士和义务兵。
依照新规范,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按伤残级别,以及因战、因公、因病三种不异性质,以年度为单位计算。其中,最高规范为一级因战伤残,抚恤金规范为每人每年72852元,比去年添加6622元;在乡残疾军人活期生活补助金规范中,最高为一级因战伤残,补助金为每人每年31812元,比去年添加1344元;在乡入伍红军老战士活期抚恤和生活补助金规范进步到每人每年63648元,比去年添加2688元。
关于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服役兵士安顿条例》施行前退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用到国度活期抚恤补助的乡村籍服役兵士,进步老年生活补助规范,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进步5元,到达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30元。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去年的每人每年3.06万元,进步到3.82万元,添加了0.76万元。其中,赴西藏地域退役的义务兵按双倍发放,往年为每人每年7.64万元,比去年的6.12万元进步了1.52万元。
新规范从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其中义务兵优待金规范从2016年夏春季征兵起执行。2017年时期抚恤补助金关系迁移的优抚对象,迁出区担任发放当年的抚恤补助金。对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优抚对象,其抚恤补助金的发放,依据民政部、财政部有关规则,按规范最高的一类发放。
市民政局表示,自1月起,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实行按月发放,对暂不具有按月发放条件的,不得迟于2018年6月前实行按月发放。本次调整除残疾军人伤残抚恤金和局部乡村籍服役兵士的老年生活补助,依照地方规范调整外,其他抚恤补助及优待金规范均依照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收入增长比例调整。
记者 叶晓彦
原标题:本市再次上调义务兵优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