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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政协委员述职、退出机制

发布者:王阳
导读  记者 武红利政协是“舞台”,委员是“主角”。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是提高政协履职水平、增强政协工作活力的关键。市政协十三届二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政协北京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通过探索委员述职、退出、协同工作等机制,建立完善党委政府部门与政协委员沟通联系的渠道,加强委员履职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养高、履职能力强、作风形象好的委员队伍。每一项协商议政活动

  记者 武红利

  政协是“舞台”,委员是“主角”。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是提高政协履职水平、增强政协工作活力的关键。市政协十三届二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政协北京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通过探索委员述职、退出、协同工作等机制,建立完善党委政府部门与政协委员沟通联系的渠道,加强委员履职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养高、履职能力强、作风形象好的委员队伍。

  每一项协商议政活动都要有调研环节

  《意见》指出,每一位委员都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通过加强学习、转变作风、拓宽渠道、深化交流等主要措施,不断提高委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

  《意见》提出,要构建全员参与、整体提升的学习格局,建立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制度,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就国家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向委员介绍情况、宣讲政策,实现新任委员当年全员培训、委员届内全员轮训。要使调研工作与协商议政相衔接,与全市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相适应,建立重点协商议题协商前委员听民意工作机制,做到不调研不协商、先调研后协商、边调研边协商,每一项协商议政活动都有调研环节。要不断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探索开展委员定期值守政府便民电话等活动,推动更多委员围绕民生议题和群众关切主动与各界群众交流互动,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到政协离自己很近、委员就在身边。要充分尊重委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委员履职的正当权益,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协商氛围。

  对委员各项履职情况向委员所在单位反馈通报

  《意见》提出,完善委员履职档案,每一年度向常委会作一次委员履职情况统计报告。健全委员履职反馈机制,对委员各项履职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委员本人、推荐部门和委员所在单位进行反馈通报,市管领导干部担任委员的应以适当形式向市委组织部门进行反馈通报,并作为换届时是否继续提名的重要依据。建立委员履职标准,探索委员履职评价体系。健全委员履职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常委、委员述职机制,对履职积极、作用发挥充分的委员,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表扬,并及时记入委员履职档案。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强化对委员所在单位的走访和联系,定期通报委员履职情况、反映委员工作业绩,推动委员本职工作和政协履职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身份弄虚作假者不得提名委员人选

  《意见》还提出,细化政协章程中关于委员退出的程序和办法,对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委员的,本人应当辞去委员;对违反社会道德或存在与委员身份不符行为的,应当及时约谈或函询,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应当责令其辞去委员;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立案审查的,犯罪事实已查清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违反政协章程、政协决议的,应当撤销其委员资格。对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处分或被判刑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在身份上弄虚作假的等,不得提名或继续提名为委员人选。

    (原标题:探索建立政协委员述职、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