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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出新规:中小学幼儿园严防过度装修

发布者:王原远
导读  北京晚报讯(记者牛伟坤)中小学、幼儿园室内装修应避免重复装修和超标准装修,同时要通过加强环境监测等方式有效防控室内空气污染风险。北京市教委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室内装修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在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室内装修时,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室环境质量标准,彻底杜绝因装修改造产生的室内环境质量问题。市教委要求,各区教委要遵循“必需、节俭、可行、实用”的原则,确保学校装修

  北京晚报讯(记者牛伟坤)中小学、幼儿园室内装修应避免重复装修和超标准装修,同时要通过加强环境监测等方式有效防控室内空气污染风险。

  北京市教委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室内装修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在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室内装修时,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室环境质量标准,彻底杜绝因装修改造产生的室内环境质量问题。市教委要求,各区教委要遵循“必需、节俭、可行、实用”的原则,确保学校装修改造项目符合建筑“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要求,按轻重缓急实施装修改造工作;同时要增强环保意识,防止过度装修。

  通知指出,装修材料和家具设备的采购、进场、检验和安装等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规范;对不合格产品和不符合项目,依据合同和法规要求进行处置。装修时还要依法依规组织招标工作,明示环保产品认证、技术约束条件等相关要求。

  市教委表示,各区要建立装修改造工作风险点预判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和权限,通过工期检查、成本跟踪分析、合同履行监督、质量监控措施、现场情况报告、定期例会等措施,全面预判和防控风险。尤其应采取分阶段实施材料入场检测、竣工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以及家具设备安装后形成多因素叠加的环境检测,有效防控室内空气污染风险。

  通知也明确,对管理责任不到位、失管、缺位引发质量问题,影响师生身心健康和学校秩序,在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要进行追责、问责。

    (原标题:中小学幼儿园严防过度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