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9日,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看起来老实巴交的男人被法警押上了法庭。
在审判长宣读完判决之后,法槌重重敲下,男人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背上也渗出了汗。
这个男人名叫李云忠,曾任中共曲靖市委副书记,如今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当昔日同僚得知他在曲靖任职期间一共受贿4000多万,平均每天都要受贿1.7万元的时候,纷纷都“惊掉了下巴”。
要知道,在别人面前,李云忠一直都是一个两袖清风的清官形象。
每次见到李云忠,他抽的烟都是几块钱的便宜货,有人给他递烟,他都摆摆手拒绝。
他作为一位副厅级干部,却连房都买不起,家人的生活水平还不如许多普通百姓。
这样一个清廉的官员,怎么会是一个受贿4000多万的大老虎呢?
很多人都想不通,觉得实在是难以把李云忠这个“老好人”同受贿犯画上等号。
随着不断地调查,李云忠那虚伪的面具才缓缓被揭下。
“三面”人生
案发前,他有着三种完全不一样的人生。
为了不被人们发现自己的斑斑劣迹,李云忠不得不戴上“面具”过日子。
人前一个样,人后一个样。
在第一种人生里,他扮演的角色是一位副厅级的领导干部,每天忙于公务,对所有同事笑脸相迎。
和李云忠接触的人不少,但大家都觉得他是一个谦逊温和、彬彬有礼的人,也是大家眼中“廉洁”二字的现实化身。
李云忠的同事说,他是一个把“廉洁”刻在骨子里的人。
大家都知道他平时工作繁忙的时候就爱抽烟解闷,但每次抽的都是几块钱的廉价烟。
有人在他面前开玩笑,让他抽好一点的烟,他都是笑着摇摇头。
有一次,李云忠和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大家吃吃喝喝,聊得不亦乐乎。
看到李云忠打算抽烟了,一个知道他爱抽烟的朋友专门拿出了一条烟来送给他。
那烟也不算太名贵,但李云忠却说什么也不肯收。
所有人都对李云忠竖起了大拇指,他不仅在工作上一丝不苟,在生活里也恪守清廉的准则,连条烟都不收,实在是令人佩服。
像李云忠这种级别的干部,照理来说是过上中等水平的生活的,但是他却一直没钱买房,过着极其清贫的日子。
如此两袖清风的官员实在不多见,所以百姓们都对李云忠非常支持。
在曲靖市的好几次民主测评里,李云忠的票数都名列前茅。
但在同事和民众看不见的地方,李云忠有着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人生。
在他的第二种人生里,他被各个老板们亲切地称为“三哥”。
这是因为李云忠在家里排行老三的缘故。
这些老板面前的李云忠,嚣张跋扈、不可一世,对着他们指手画脚、发号施令,而这些老板们则对他言听计从。
“三哥”喜欢抽烟,大老板们就把各种高档香烟一箱一箱地往他家里送。
“三哥”想打牌,哪怕是通宵达旦,这些老板们也奉陪到底,就算要务缠身也要推掉工作,丝毫不敢怠慢了李云忠。
“三哥”没钱了,大老板们更是趋之若鹜,一个接一个地找上门来给他送钱来“孝敬”他,其中最多的一笔甚至高达600万。
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李云忠却能切换自如。
戴上面具,他是大家眼里的“好干部”,摘下面具,他是众人口里的“三哥”。
“廉洁奉公”的面具,却成了李云忠肆意敛财的工具,并且还把所有人都蒙在鼓里。
但纸终究包不住火,当人们看到他贪婪腐败的本相时,才惊呼被骗了。
平步青云的官路
李云忠又何尝没有经历过一段艰苦卓绝的岁月呢?
可他最终却一步步丢失了本心,忘记了来时的路。
李云忠的父母,都是普普通通的工人,他还有两个哥哥,一家五口人都过着贫苦的生活。
李云忠能屡屡升官,没有走任何的关系,全部都是靠的他自己。
由于自己的勤奋好学,李云忠一点点地成长了起来。
一开始,他是昆明市盘龙区的一名普通警察。
在组织的培养以及自己的不断努力下,慢慢成长了起来。
李云忠工作起来,总是一丝不苟又十分卖力,深得上级的赏识。
他总是能出色地完成上级指派给他的任务,也因此屡屡获得升职的机会。
就这样,李云忠平步青云,仕途畅通无阻。
从曲靖市委组织部的组织员、调研员、干部四处处长,到曲靖市委组织部部长、曲靖市委副书记,李云忠不断地拼搏,一次又一次地晋升。
这一路上,他得到了鲜花与掌声,却慢慢失掉了自己的本心,一步步误入歧途,最终走向了一个最坏的结局。
李云忠本可以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为社会做出贡献,为人民带来正义。
可是他没有。
李云忠生病了,得了权利带来的“贪病”,总是无时无刻都觉得不满足,每时每刻都想要得更多。
在一路走上来的官路上,李云忠见到了太多太多,也改变了太多太多。
他曾经以“笔杆子”著称,擅长起草文书,这项技能也在升官路上帮到自己不少。
但随着职务的提升,李云忠写作的时间变少了,和各个老板们打交道的时间变多了。
李云忠觉得,自己的眼界突然大开了,这些老板的富裕程度让他惊讶不已,他也看到了金钱能给人带来的快乐。
那一瞬间,李云忠觉得很不公平——自己辛辛苦苦奋斗多年,爬到现在的位置,但过得远远不如这些老板们有钱。
看着这些人肿胀的腰包,李云忠在心里问自己:“为什么别人可以,我不能?”
尤其是看到那些学历、资历以及能力都不如自己,却赚得钵满盆满的大老板的时候,这种不平衡感更加严重。
羡慕、嫉妒、失望……各种各样的情绪积压在李云忠的心头,贪婪的欲望也在心间不断发酵。
此时,李云忠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发财,而不是“为人民服务”的信条。
贪婪无度,任人唯“钱”
很快,李云忠就迅速扎进了这群老板堆里,和他们同流合污、沆瀣一气。
李云忠觉得,只要能充分利用自己的职权,凭借这些老板的实力,只要能和他们进行交易,势必能牟取暴利。
从此,李云忠就将党性丢在一边,自甘堕落起来,并且开始了他的双面人生。
李云忠第一次大胆地“尝试”,是在省委组织部工作的时候。
当时,他找到了一个搞工程的老板杨某,和他称兄道弟的同时请他帮自己一个忙。
李云忠告诉杨某,自己最近打算买房,可是手头有点紧。
说完,他搓了搓手指,故作深沉地叹息道。
杨某瞬间懂了李云忠的意图:“三哥,需要多少钱,我先帮你垫着!”
就这样,李云忠从杨某手上“借”到了70万,但在那之后就再也没给杨某提过还钱的事情,杨某自然也从来没有主动找他要钱。
这笔钱就这么理所应当地流进了李云忠的腰包。
有了这次成功的经验,李云忠变得愈发大胆起来,在他看来,这不算违反纪律,毕竟自己是借的钱,不算贪污受贿。
在2008年2月,将近50岁的李云忠当上了曲靖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也拥有了更加宽阔的“舞台”。
官职大了,来找李云忠帮忙的老板们几乎把门槛都快踩破了,他从中捞到的钱也越来越多了。
面对各种各样老板的“委托”和“招呼”,只要钱给到位了,那李云忠自然是亲力亲为地帮忙。
这时候的李云忠,不可能不知道这是受贿行为,但当时的他已经被金钱冲昏了头脑,再也不顾其他。
在李云忠的“帮助”下,只需要花钱,就可以“买”到官位。
虽说李云忠作为组织部长,谁来担任县委书记、谁来当县长,这种事情他都是没有决定权的,但位高权重的他说的话还是具有足够的影响力。
况且,那些县领导班子中的副职,李云忠说的话更是举足轻重。
他把官位当作商品,向人兜售着“乌纱帽”,任人唯“钱”,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只需要给李云忠足够的钱,就能在当地谋个一官半职——这成为了一些干部彼此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在曲靖任职期间,仅仅是帮人谋求官位这一项上,李云忠就收了10多人的贿赂,共计1600余万人民币。
“我感觉自己不是廉政意识、纪律意识淡化的问题,而是根本没有的问题。”
在李云忠落网后,他曾忏悔说:
“也许在我眼里,廉政是警示别人的,纪律是约束别人的,所以我从未把廉洁自律、作风建设、遵纪守法这些东西放在心上。”
被老板“围猎”后的第三副面孔
在一堆老板中,李云忠向来都是颐指气使、呼风唤雨的存在。
但他在一位煤矿老板面前,却始终唯唯诺诺,对方说的话,李云忠更是不敢不听。
能让李云忠这么害怕的人,是在曲靖号称“黑白通吃”的煤矿老板徐天福。
徐天福正是找准了李云忠嗜财如命的弱点,不断地贿赂着李云忠,等李云忠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早已陷入了徐天福的圈套。
在先后的10多次行贿中,李云忠一共从徐天福那里受贿1370余万,也因此将把柄落在了徐天福手中,成了他的“提线傀儡”。
在徐天福面前,李云忠是没有一点儿尊严的,徐天福说的话就是“圣旨”,他只能像一只小狗一样听候发落。
这种窝囊的样子,其实是李云忠的第三副面孔。
徐天福要求李云忠“提拔”的干部,他想尽千方百计都要让对方升职,徐天福也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地下组织部长”。
李云忠也试图反抗,有次徐天福要求要把自己人给李云忠配去当秘书和副秘书长,但是李云忠却不愿意,拒绝了徐天福。
见李云忠竟然敢忤逆自己,徐天福当即说要把贿赂给他的600万给收回去,二人也闹得很僵。
最后,李云忠还是服软了,主要是怕徐天福把事情闹大了。
在李云忠接受调查后,徐天福还找上李云忠,说二人什么关系都没有,让李云忠不要牵扯上自己。
大肆敛财的“金兰茶室”
为了能更好地敛财,李云忠想到了一个又安全又快捷的方式——开一家茶室。
于是,昆明的“金兰茶室”在李云忠的投资下凭空出现,也成了他敛财的窝点。
没过多久,李云忠觉得“茶室”这二字不够上档次,就将其改名为“金兰会所”。
他自己并不会出面去到茶室,只是利用它不断捞钱。
打着修建“金兰会所”的旗号,李云忠找那些平时和自己来往密切的老板要钱,美其名曰说是“投资”。
不过李云忠索贿得来的1000多万,并没有拿来投资“金兰会所”,而是被他拿去买房产以及放高利贷去了。
李云忠放的高利贷,一年的利息高达48%。
不过,李云忠还远远没有满足,他称“金兰会所”经营不善,没有钱给员工开工资了,又开始找那些老板要钱。
通过这个“金兰会所”,李云忠索贿无数,它面向的顾客都是和李云忠有交道的老板们。
一壶普普通通的茶,卖到成百上千,但那些老板们仍然趋之若鹜,还纷纷给李云忠掏钱。
有了这么一个敛财“窝点”,李云忠可谓是赚得钵满盆满。
那时候被金钱迷惑双眼的李云忠,怎么都没有想到,这个他拿来索贿的茶室,正是证明他违法乱纪的铁证。
多行不义必自毙
李云忠这样的行为,势必是玩火自焚,最终将自己葬送。
他的落马,源于群众的举报以及云南省委巡视组发现的问题。
2014年4月的时候,云南省纪委就发现了李云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并在同年8月18日开始了对李云忠存在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那天,会泽县大雨滂沱,李云忠就在这里出席会议,省纪委的办案人员冒着大雨,来到了李云忠所住的宾馆将他带走。
李云忠还试图通过串供的方式来脱罪。
在得知自己被调查后,李云忠还让这些老板们统一口径、订立攻守同盟,宣称自己是无辜的。
但李云忠的这些花样,不到两天的时间里就全被纪委工作人员识破,他的心理防线最终在确凿的证据下被攻破。
连纪委工作人员都没想到,李云忠在曲靖任职期间,日均受贿达1.7万余元,这样的数额比当地很多家庭的一个月工资加起来还高。
从接受调查到移送司法机关,李云忠的案子仅仅用了28天,接下来等着他的就是法律的制裁。
2015年9月9日,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李云忠受贿案,并宣布判处其无期徒刑。
李云忠对此不服,提起上诉。
2016年5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做出裁定,维持原判。
在铁窗之中,想起自己一生清贫、谨言慎行的父亲,李云忠流下了眼泪。
直到现在,李云忠才明白,自己的父亲不是不善言辞,也并非不擅交际,而是怕别人来求他,让他儿子帮忙办事。
“为什么父母的品格,我一点儿都没有学到?”
眼泪滴落,渗透到李云忠亲笔写下的忏悔书上,模糊了上面的墨迹,却模糊不掉他斑驳的罪行。
往后余生,伴随着李云忠的,就只有那四面铁壁了。
但愿李云忠的教训和忏悔,能够警醒世人!
-完-
文/晗灵
参考资料
1.环球网:《日均受贿1.7万的贪官被判无期 儿子揭其三面人生》
2.中国新闻网:《云南一市委副书记涉贿 骂行贿人:打发叫花子》
3.湄潭检察:《党性在老板“围猎”中迷失 ——云南省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云忠违纪违法案件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