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讯(记者孙颖)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日前通报2018年1至8月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今年以来北京市已处分2046人,其中厅局级干部57人,县处级干部329人。
通报显示,今年1至8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1497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0235件,谈话函询2484件次,立案2289件,增长24.4%,处分2046人,增长14.4%,其中党纪处分1777人。处分厅局级干部57人,县处级干部329人,乡科级干部438人,移送司法95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321人,“小官贪腐”266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986人次,增长22.0%。其中,第一种形态581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2.8%;第二种形态1601人次,占20.0%;第三种形态327人次,占4.1%;第四种形态245人次,占3.1%。
同时公布的2018年1至8月北京市各区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显示,今年前8月信访举报案件涉及最多的前3个区分别是昌平的1007件、朝阳的918件和房山的892件,立案最多的是海淀区的187件,其次是朝阳区的177件和房山区的160件,处分人数最多的是密云的200人,其次是海淀的167人和通州的1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