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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市政府:实行学区、教育集团内走教制度

发布者:王阳
导读  市委市政府发布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经过5年左右努力,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更加健全,职业发展通道更加畅通,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普遍建立,教师地位待遇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

  市委市政府发布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经过5年左右努力,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更加健全,职业发展通道更加畅通,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普遍建立,教师地位待遇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

  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弘扬高尚师德。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的师德建设体系,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

  创新和规范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

  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区管校聘”,推进教师资源配置方式改革。深入推进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一般学校流动。实行学区(教育集团等)内走教制度,给予相应补贴。持续实施乡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城区中小学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计划。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鼓励支持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

  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准入和聘用制度。逐步将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参加教育教学实践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

  深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实现职称与岗位聘用衔接。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一般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将具有教师资格的专职党务干部纳入职称晋升参评范围,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参评德育、教育教学管理等专业职称。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

  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同步调整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本地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健全和完善绩效工资激励机制,优化绩效工资结构,突出岗位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结构中的权重,有效体现教师所聘岗位、承担责任、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班主任、骨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倾斜,鼓励支持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综合改革。持续实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提高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缩小与在编教师的工资差距,逐步实现同工同酬。落实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和为乡村教师租赁周转房政策,帮助城镇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解决住房难问题。

  高校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

  不受本单位总量限制

  依据市属高校和职业院校分类管理、办学水平、绩效考核、公益二类属性等因素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进一步提高绩效工资水平和市级财政保障额度。扩大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收入分配自主权,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加大对市属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力度,合理确定市属高校高层次人才相对统一的绩效工资标准,不受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完善适应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教学岗位特点的内部激励机制,对专职从事教学的人员,适当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的比重,加大对教学型名师的岗位激励力度。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教师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开展多点教学并获得报酬。积极探索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逐步提高科研人员收入水平。帮助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青年教师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子女入园入学等困难。